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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治理】“源头预防 就地化解”曲靖召开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
  • 发布日期:2022-03-04
  • 阅读量:64459

3月3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袁学红,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刘洁、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赵华江、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李稚娟等领导出席会议。

 

近三年来,全市30个人民法庭收案31391件,审结28772件,结案率92%。其中2021年收案8450件,同比下降30%,逆向考核成效明显。

曲靖人民法庭逆向考核经验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典型案例在全国推广。

会议对全市法院涌现出来的“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平安曲靖建设的重要力量,必须坚持依法公正高效审判执行案件,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传,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维护权益,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不断夯实平安曲靖建设的根基。”袁学红对人民法庭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即:

狠抓案件质效,进一步提升人民法庭司法服务水平。把调解工作融入人民法庭审判活动全过程,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功能,加快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健全人民法庭审执工作机制,抓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坚持和完善巡回审判制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促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巩固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成果,推动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动基层司法深度参与乡村治理,促进法治乡村建设。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效衔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服务乡村振兴。依法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三权分置”等“三农”纠纷案件,妥善处理乡村家事、邻里纠纷,高度关注离婚案件,依法妥善审理环境资源案件,健全与环境主管部门的执法协调联动机制。

坚持严管厚爱,深入推进人民法庭队伍建设。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在教育培训等方面向人民法庭干警倾斜,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做好选拔培养工作,关心关爱人民法庭干警,帮助解决干警的实际困难。

坚持多措并举,切实提高人民法庭建设保障水平。把人民法庭建设摆到更加突出位置,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支持,认真做好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不断提升人民法庭经费保障水平,加强人民法庭安全保卫工作,完善安全防范设施,增强干警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处置能力。

 

中院在家的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9个基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立案庭庭长,人民法庭庭长代表、部分乡镇领导和受表彰人员代表、中院相关关部门负责人在中院主会场参加会议。9个县(市、区)政法委有关领导、乡镇政法委员,基层人民法院院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人民法庭全体干警以及未在中院参会的多元化解工作先进个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由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太祥红主持。